2025年2月26日 星期三

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認證報名

 

說明:
一、旨揭認證將於114年6月14日(星期六)臺中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六),報名時間為114年3月1日(星期六)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止。詳情請參閱附件一: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報名簡章。
二、旨揭認證,另有到校施測服務及認證輔導班開班補助申請,欲申請辦理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請詳閱到校施測簡章及開班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二、三。
三、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19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250元報名費;另客家委員會補助公教人員報名費,並對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惠請協助公告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2025年2月19日 星期三

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2月13日師大進字第1141003404號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將於114年2月24日(星期一)截止報名,測驗日期訂於114年4月19日(星期六)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三、本認證相關簡章及測驗資訊可至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查詢下載(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 ),考生服務專線(02)7749-3664、0800-699-566(免付費),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2025年2月18日 星期二

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專業培訓

 

(一)辦理日期:114年3月6日(星期四)至3月10日(星期一)共5天,上午8時30至下午4時40分。
(二)參加對象:
1、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2、若僅取得中高級證書者得報名參加,但只能核給研習時數,一年內通過高級認證後再補發合格證書。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2月21日(星期五)17時止,請填寫Google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bSmivLTe73QJgMxT9)。
(四)辦理地點: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太平區光興路487巷5號,太平區光隆國小校內)。

2024年12月18日 星期三

113學年度教師本土語文能力認證研習

 #本研習內容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依優先錄取順序): 

1、113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師授課合格率未達100%之學校正 式教師。 

2、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現職教師。

 3、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4、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

 5、一般民眾。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1、客語(大埔腔):114年1月22日至24日(星期三至五) ,地點於本市立新社高中。

2、臺灣台語: (1)場次一:114年1月22日至24日(星期三至五),地點 於本市立至善國中。

                              (2)場次二:114年1月21日至23日(星期二至四),地點 於本市立霧峰國中。

(三)報名方式: 

1、時間:1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3年12月27 日(星期五)下午5時。

 2、請逕至以下連結報名:https://forms.gle /3okRHKxNqZKiPo737(客語大埔腔)、

          https://forms. gle/a3bMae8V8aNVxyx59(臺灣台語)。


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113學年度本土語文-- 舊生改選修申請

本土語文改選--請老師、家長、同學照過來~~~ 

 1.因配合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有意轉換本土語文選習者,請主動下載下方附件
    或是跟教導處索取紙本,填寫完畢交回教導處。
 2.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選習語言必須持續修完一整學年課程,選填時請謹慎考
    慮。 (語言選習人數較少之語別,可能會採混班/混齡或遠距直播進行) 

 一、依據113.12.16中市教中字第1130110108號函示:舊生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且延續性
        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之興趣,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本表係提供
        舊生因配合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需求填寫申請。
 二、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臺灣手語及
         新住民語文之語文等六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但閩東語文、臺灣手語部分自111學年度起逐年
         於一年級至六年級實施(113學年度為一至三年級適用)
 三、本表(下方附件)填寫完畢,並經家長同意簽名,請於114年4月30日前繳回教導處

附件: